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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筮正宗:26章 十八论(第一~第三)

时间:2023-10-14 来源:m.86027.cn 专题:卜筮正宗

卜筮正宗:26章 十八论(第一~第三)

用神分类定例第一

父母爻:凡占祖父母、父母、师长、家主、伯叔姑姨、与我父母同辈、或与父母年若之亲友,及墙城、宅舍、舟车、衣服、雨具、求雨、綢布毡货、章奏文章、馆室,俱以父母爻为用神。

官鬼爻:凡占功名、官府、雷电、鬼神、丈夫、夫之兄弟同辈,及夫之相与朋友、乱臣、盗贼、邪崇、忧疑、病症、尸首、逆风,俱以官鬼爻为用神。

兄弟爻:凡占兄弟、姊妹、姊妹丈、妻之兄弟、世兄弟、结盟同寅,及知交 朋友,俱以兄弟爻为用神。

妻财爻:凡占嫂、与弟妇、妻妾,及友人之妻妾婢仆、物价、钱财珠宝金银、仓库钱粮、什物、器皿,及问天时、晴明,俱以妻财爻为用神。

子孙爻:凡占儿女、孙、侄、女婿、门生、忠臣、良将、药材、僧道、六畜、禽鸟、顺风、解忧避祸,及问天时、日月星斗,俱以子孙爻为用神。

世应论用神第二

凡 卦中世应二爻,世为自己,应作他人,世应相生相合是云宾主相投;世应相克相冲可见两情不睦。凡占自己疾病,或问寿数,或问出行吉凶,诸凡损益自身者,以世 爻为用也,凡占无尊卑之称呼、未曾深交 之朋友、九流术士、仇人、敌国,或指实某处地头,或指此山此水、此寺此坛等类、俱以应爻为用神也。如占自己有一地可 造坟否,则世为穴场,应为对案。如将买他人之地而欲造坟,问此地若葬益利我家否,以应作穴场,世是我家也。

用神问答第三

或 曰:仆占主人,以父母爻为用神;主人占仆,不以子孙爻为用神,何也?答曰:一切抚养庇护我身者,以父母爻为用神,即如城垣宅舍、舟车衣服等类是也。金银对 象、婢仆等 一切驱使之类,以财爻为用神是也。又曰:占兄弟之妻、妻之姊妹,以财爻为用;占夫之兄弟以官爻为用,何也?答曰:兄弟之妻、妻之姊妹,与妻同辈人也,既夫 占妻以财爻为用,皆是财爻为用矣!夫之兄弟,与夫同辈人也,既要占夫以官爻为用,皆是官爻为用矣!又问古书俱载兄弟为风云,今以官鬼之爻为逆风,子孙之爻 为顺风,何也?答曰:贵人以官为官星,庶人以鬼为祸,崇贵人以子孙之爻为恶煞,庶人以子孙之爻为福神,官乃拘束之星鬼,乃忧疑阻滞之宿,如连日风雨,或遇 逆风、疾病缠染、官司扰害、盗贼忧虞,人心岂畅,福神能制官鬼,善解忧愁故为之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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