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梁传》 春秋谷梁传·成公九年
一、九年,春,王正月,杞伯来迎叔姬之丧以归。
夫无逆出妻之丧而为之也。
二、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
三、公至自会。
四、二月,伯姬归于宋。
五、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
致者,不致者也。妇人在家制于父,既嫁制于夫。如宋致女,是以我尽之也。不正,故不与内称也。逆者微,故致女详其事,贤伯姬也。
六、晋人来媵。
媵,浅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以伯姬之不得其所,故尽其事也。
七、秋,七月,丙子,齐侯无野卒。
八、晋人执郑伯。
九、晋栾书帅师伐郑。
不言战,以郑伯也。为尊者讳耻,为贤者讳过,为亲者讳疾。
十、冬,十有一月,葬齐顷公。
十一、楚公子婴齐帅师伐莒。庚申,莒溃。楚人入郓。
其日,莒虽夷狄,犹中国也。大夫溃莒而之楚,是以知其上为事也。恶之,故谨而日之也。
十二、秦人、白狄伐晋。
十三、郑人围许。
十四、城中城。
城中城者,非外民也。
夫无逆出妻之丧而为之也。
二、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
三、公至自会。
四、二月,伯姬归于宋。
五、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
致者,不致者也。妇人在家制于父,既嫁制于夫。如宋致女,是以我尽之也。不正,故不与内称也。逆者微,故致女详其事,贤伯姬也。
六、晋人来媵。
媵,浅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以伯姬之不得其所,故尽其事也。
七、秋,七月,丙子,齐侯无野卒。
八、晋人执郑伯。
九、晋栾书帅师伐郑。
不言战,以郑伯也。为尊者讳耻,为贤者讳过,为亲者讳疾。
十、冬,十有一月,葬齐顷公。
十一、楚公子婴齐帅师伐莒。庚申,莒溃。楚人入郓。
其日,莒虽夷狄,犹中国也。大夫溃莒而之楚,是以知其上为事也。恶之,故谨而日之也。
十二、秦人、白狄伐晋。
十三、郑人围许。
十四、城中城。
城中城者,非外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