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梁传》 春秋谷梁传·文公十八年
一、十有八年,春,王二月,丁丑,公薨于台下。
台下,非正也。
二、秦伯罃卒。
三、夏,五月,戊戌,齐人弒其君商人。
四、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
五、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
使举上客,而不称介,不正其同伦而相介,故列而数之也。
六、冬,十月,子卒。
子卒,不日,故也。
七、夫人姜氏归于齐。
恶宣公也。有不待贬绝,而罪恶见者;有待贬绝,而恶从之者。侄娣者,不孤子之意也。一人有子,三人缓带。一曰就贤也。
八、季孙行父如齐。
九、莒弒其君庶其。
台下,非正也。
二、秦伯罃卒。
三、夏,五月,戊戌,齐人弒其君商人。
四、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
五、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
使举上客,而不称介,不正其同伦而相介,故列而数之也。
六、冬,十月,子卒。
子卒,不日,故也。
七、夫人姜氏归于齐。
恶宣公也。有不待贬绝,而罪恶见者;有待贬绝,而恶从之者。侄娣者,不孤子之意也。一人有子,三人缓带。一曰就贤也。
八、季孙行父如齐。
九、莒弒其君庶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