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战争史:第二节 日本侵华的军事准备与中国的军事概况
一、日本侵华的军事准备
日本政府为对中国和朝鲜发动一场侵略战争,在军事上进行了长期的准备。
(一)改革军制
日本的明治政府从诞生之时起,就具有浓厚的军国主义倾向。在“富国强兵”的总方针指导下,加紧进行军制改革,建立和扩充适应近代军备的军队。早在1871年,便从参加倒幕军事行动的部队中挑选精壮八千人,组成“御亲兵”(后改称近卫兵),然后整顿原属各藩的军队,并实行中央集权的“镇台”制①,在全国设立东京、东北(今仙台)、大阪、西海(今熊本)四个镇台(后又增设名古屋、广岛两镇台)。1872年,为适应武装力量的发展,废除1869年设立的兵部省,分设陆军省和海军剩1873年初,颁布《征兵令》,用普通义务兵役制取代武士职业兵役制,正式着手建立拥有现役和预备役的近代常备军。1878年,设立直属于天皇的参谋本部(与内阁并行的机关),由它掌管用兵作战等军事大权,政府无权过问。这意味着军国主义制度的进一步强化。为适应对外战争需要,日本还陆续创办各种军事学校,制定各种军事条例、章程、官制等,并多次修改陆军编制和《征兵令》。
(二)扩充军备
早在1880年,日本参谋本部长山县有朋就以其详细论述中国军备情况的《邻邦兵备略》呈于天皇,力言为了准备日中战争,扩充军备是当务之急。1882年朝鲜“壬午兵变”之后,参谋本部便着手制订具体的对华作战方案,变本加厉地进行扩军备战活动。至1890年,日本军费开支占国家预算的30%,1892年高达41%强。自1883年至1895年,共开支陆海军费二亿六千九百余万日元。①
七十年代前期,日本陆军兵力按平时编制为三万一千余人,战时编制为四万六千余人;海军只有十七艘军舰(大部为木制舰),总排水量为一万三千八百吨。经过大力扩充,至甲午战争时,按新的战时编制进行动员,陆军七个师团(含近卫师团),加上屯田兵团和对马警备队等,总兵力可达二十二万余人。②海军则拥有军舰三十一艘,鱼雷艇二十四只,加上四艘代用军舰(武装商船),总吨位达七万二千六百余吨。③其中一部分舰只编成常备舰队,其余分属于横须贺、吴、佐世保三个镇守府。
按照新的战时编制,日本陆军每个野战师团的兵力编成为:两个步兵旅团(每旅团辖两个联队,每联队辖三个大队,每大队辖四个中队)、一个骑兵大队(辖三个中队)、一个炮兵联队(辖两个野炮大队、一个山炮大队,每大队辖两个中队)、一个工兵大队(辖两个中队)、一个辎重兵大队(辖两个中队)。七个师团总计将佐以下十二万三千余人、马三万八千余匹、野炮一百六十八门、山炮七十二门。根据战时需要,可将若干师团合编为一个军,军配有野战电信队和军兵站部等。中日甲午战争时,日本实际动员兵力达到二十四万零六百一十六人,其中十七万四千零一十七人在国外参战,六万六千五百九十九人留守本土。
在扩军备战过程中,日本当局还抓紧军国主义教育,对士兵灌输绝对尊崇和效忠天皇的思想,培养封建的“武士道”精神。1878年以陆军卿名义发布的《军人训诫》,1882年以天皇名义发布的《军人敕谕》,都是强调军人应该绝对遵守“武士道”的“忠节”、“武勇”、“礼仪”等等,使之成为穿军装的奴隶,在侵略战争中盲目地为统治集团卖命。
(三)改善武器
明治初年,日本大多使用从英、法、荷等国购入的旧式槍炮,后来随着资本主义工业的迅速发展,适应军国主义的需要,建立起本国的军事工业体系。至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后期,日本军工生产已经具有相当规模,生产了一定数量的槍炮弹药和舰船,为发动侵略战争提供了初步的物质保证。
1880年(明治十三年),日本陆军中佐村田经芳对“施涅德”、“李·恩飞”等后装线膛槍作了改进,制成“村田十三年式”单发步槍(口径十一毫米、最大射程二千四百米),后又改进为“村田十八年式”(加大初速,缩短槍身,以减轻重量)。随着无烟火药的使用,又于1889年制成“村田二十二年式”连发槍(口径为八毫米、最大射程达三千一百多米)。甲午战争中,日军步兵除近卫师团和第四师团装备有村田式连发槍外,其余主要使用村田式单发槍。
1885年以后,日军装备的火炮,主要是大阪炮兵工厂生产的口径七十毫米、最大射程为五千米的青铜野炮,和最大射程为三千米的青铜山炮。野炮以六匹马拖行,山炮炮身和炮架可以分解,用三匹马驮载。
从1872年起,日本着手自造军舰,以求改变海军落后的局面。1877—1884年,共自造六百至一千五百吨的军舰六艘,并基本掌握了英法造船技术。以后执行新的造舰计划,在1887—1893年间,造成钢骨铁皮舰和钢质舰共八艘,总排水量为一万三千二百五十吨。与此同时,又从英法等国购入军舰八艘,总计二万七千余吨。①这些军舰都具有当时较先进的技术水平,装备有较多的速射炮。它们编入舰队以后,使日本海军面貌为之一新,战斗力大为提高。不过,由于日本财力毕竟有限,无力购买和建造大型装甲舰,而又企图击穿中国北洋舰队七千吨级的装甲舰“镇远”和“定远”,只好在四千二百多吨的“桥立”、“严岛”、“松岛”三艘军舰上装配三十二厘米口径的大炮,开创了世界造舰史上罕见的“奇迹”。
(四)实地侦察
在扩军备战的同时,日本当局还不断派遣大批特务,到中国和朝鲜进行实地侦察,搜集有关情报。早在参谋本部成立的第二年,就以“武官”、“留学生”等名义派遣官员来华,刺探清朝政府各方面的情况。1880年山县有朋上呈天皇的《邻邦兵备略》,就是根据派遣人员的见闻与调查编撰而成的。1893年4—7月间,日本参谋本部次长川上操六等又亲自溜到朝鲜釜山、仁川和中国天津、北京、上海、南京等地,重点窥探中国的军备、士兵训练、军队装备、地形地貌等等。甲午战争爆发前,日本侵略者早就绘好了包括朝鲜和中国东三盛渤海湾在内的详细军用地图,上面标明了这些地区的每一座小丘和每一条道路。
(五)战备演习
为做好实战准备,日本还多次进行各种军事演习。1889年2月,专门制定了《陆海军联合大演习条例》。在次年3月举行的陆海军联合大演习(“尾参大演习”)中,共动员官兵三万余人、军舰二十艘、运输船三只。1892年10月,又举行有二万七千余人参加的陆军特别大演习,除检验一般内容外,还特地演习了预备役的动员、军队的铁路输送等项目。
1893年5月,日本制定《战时大本营条例》。至此,侵华战争的各种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二、中国的军事概况
对于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陰谋,清朝政府缺乏清醒的估计,始终采取妥协、退让的政策,没有进行足够的战争准备。但自琉球事件以来,清朝统治集团中的某些人对于日本的狂妄野心,还是有所察觉的,因此,随着洋务运动的继续进行,不断增强防御能力。特别是朝鲜“壬午兵变”和“甲申政变”之后,清朝政府加深了对“日本近在肘腋,永为中土之患”①的认识。鉴于中法战争的教训,深感有必要加强防御措施,以备不虞。由于日本是东方岛国,因此,清政府为对付日本侵略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始终以筹办海防、建设海军为第一要务。
(一)筹办海防
日本侵台事件之后,李鸿章等见日本学习西方兵制兵法,与英国勾结,“其势日张,其志不小,故敢称雄东土,藐视中国,有窥犯台湾之举”,“今虽勉强就范,……将来稍予间隙,恐仍狡焉思逞”①,建议清廷从速筹办海防。于是,经过总理衙门奏准,海防问题被列为“当务之急”、“久远之图”。可是,当时中国生产力很低,加之宫廷挥霍,官吏贪污,外债累累,财政拮据,海防筹款非常困难,只好由各省必协款,分年呈解。户部初定南北洋海防经费每年四百万两,实际上历年解送不足半数,以致海防建设进展缓慢。尽避这样,南北洋沿海各口的防务毕竟有所加强,主要是兴建或重修了一些新式炮台,添置了一批新式岸炮,并在重要海口增设水雷营,加强海防兵力。
北洋所辖直隶(今河北)、山东、奉天(今辽宁)三省,沿海各口较南洋为少,但由于地近京师,又和日本、沙俄二强相近,故北洋海防始终被置于优先地位。其中直隶的津沽海口更是京畿门户,“北连辽东,有旅顺、大连以为左翼,南走登、莱,有威海卫以为右翼,为北洋第一重镇”②。清朝政府一贯重视此处防务,鸦片战争以后,又陆续修筑了大沽、北塘、新城等处炮台,并以芦台为北塘后路,设营驻守。筹办海防以来,李鸿章复于上述各处增筑近代炮台和营垒,增调淮、练各营驻守,并将沿海防区一直延伸至山海关一带。李鸿章又鉴于旅顺和威海卫扼渤海之门户,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对其防务同样予以特别关注。从1882年起,在旅顺口的黄金山顶,仿筑德国新式炮台③,安设巨炮,海口内布置水雷,并于沿岸便于登陆之处择要埋设地雷,后又在大连湾老龙头等处筑炮台多座。在威海卫,则筑南北岸炮台,继又增筑黄泥崖、灶北嘴等新式炮台,并于刘公岛新筑地阱炮台,设二十四厘米口径后膛巨炮于隧道内,用机械升降,颇为灵便,其西之黄岛,水中之日岛,都筑炮台,与南岸相应。经过多年经营,使旅顺和威海卫两处成为两个重要的海军基地。甲午战争前,总计直、东、奉三省沿海各口驻有马、步、水师共五十余营,其中约二万人用于把守沿海各炮台。①
(二)建设海军
建设海军是与筹办海防紧密相关的一环。早在筹建之初,李鸿章等就积极主张购买外国铁甲军舰,认为“必有铁甲船数只,游弋大洋,始足以遮护南北各口”②。所以,尽避筹款至艰,还是耗费巨资,从国外进口了一些舰船。据统计,自1875年至甲午战争前,共向英、德等国订购舰艇四十六艘,计有七千吨级铁甲舰二艘、钢甲舰一艘、巡洋舰八艘、炮舰十三艘、鱼雷艇二十二只。与此同时,福建船政局和江南制造总局造成各种小型舰船二十三艘。这些舰只,大部分编入由李鸿章直接控制的北洋海军。
中法战争中,福建海军几乎全军覆没,但所损舰只大多属于同治年间福建船政局自造的木质兵船,故对整个海军实力的影响不大。1885年总理海军事务衙门的成立,标志着筹建海军的活动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此后数年,除加紧训练南北洋所属各舰外,又添购新舰,并增设水师学堂,抓紧培养海军专门人才。1888年,海军衙门奏定北洋海军官制,设提督一、总兵二、副将五、参将四、游击九、都司二十七、守备六十、千总六十五、把总九十九、经制外委四十三。同年,拥有舰艇二十五艘的北洋舰队正式成军。由李鸿章推荐,委派淮系将领丁汝昌为海军提督,由留学英国的刘步蟾、林泰曾分任右、左翼总兵兼“定远”、“镇远”舰管带。甲午战争爆发前,中国拥有北洋、南洋、福建、广东四支舰队,共计大小军舰七十八艘(不包括其它武装运输船)、鱼雷艇二十四只,总排水量八万余吨,约有炮六百余门、鱼雷发射管近七十具。除北洋舰队外,其余三支舰队船数虽不算少,但大多为陈旧小舰。战争爆发后,参战海军只有北洋舰队和参加北洋操练的广东舰队的“广甲”、“广乙”、“广丙”三舰。
(三)整顿陆军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中国陆军一直处于新旧并存的局面,既有防军、练军和勇营,又有早已形同虚设的八旗、绿营,兵制相当混乱。中法战争以后,清廷力图通过裁额并饷等办法改革绿营,并加强防、练各军的整顿。由于偏重海防,陆军的改革和整顿收效不大。直至甲午战争前夕,能出征的部队主要是防军、练军,其中防军保持的编制又比练军较为接近战时水平。按照当时编制,步兵每营定额为五百人,骑兵每营二百六十三人,由于军饷不足和各级官吏吃空额,实际上步兵平均每营只有三百五十人左右,骑兵每营约二百五十人。全国防、练各军(不含八旗、绿营)步兵八百六十二营、骑兵一百九十二营,按上述人数推算,共约三十五万余人,加上战争爆发后临时招募的数十万新兵,总共有近百万军队。但是,这些军队分散于全国各地,由于交通不便和各分畛域等原因,战时很难集中。甲午战争爆发后,实际参战的主要是直隶、山东和东三省的军队,后期从其它各省调来的军队,特别是刘坤一统率的湘军,只是赶上尾声,没有起到多大作用。
(四)改善装备
中法战争以前,中国只能生产几种弹药和水旱雷,以及来福前膛槍、马梯尼后膛槍和林明敦后膛槍等,而且为数不多。中法战争以后,军工生产能力有所提高,为改善清军装备创造了一定条件。但由于自造数量甚为有限,不得不继续以高价从国外进口武器装备。各地将军、督抚各自与外商订购,以致式样参差,弹码互异,彼此不能通用,给作战和后勤供应带来不少困难。甲午战争中,参战清军主要使用前膛来福槍和后膛毛瑟、黎意、马梯尼、哈齐开斯、林明敦等槍。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土槍、抬槍和刀矛等旧式武器。
在备战过程中,清朝政府除仿造和购买近代槍炮等武器以改善装备外,还兴办了一些为军事服务的其它企事业,如铁路和电报等等。
“初,法越事起,以运输不便,军事几败。事平,执政者始知铁路关系军事至要。”①于是,把铁路视为“海防要工”,并归入海军衙门管辖。至甲午战争爆发时,已修通天津至山海关的铁路,并向关外延伸六十四公里,加上台北至基隆与台北至新竹的铁路,总长约四百公里。尽避为数甚少,但对于增强沿海军事运输能力,改善海陆联防态势,确曾起过不小的作用。
出于同样动机,李鸿章极力倡办电报事业。1880年,于天津设立电报总局。次年,即建成津沪陆线,使南北洋讯息相通,调兵馈饷,大为便捷。至甲午战争前,除沿海各要地之间以外,内地各主要城市之间也陆续建立了电报联系。战争爆发后,李鸿章还提出:“各军相隔较远,应设行营电线,以通声息;沿海各要口,凭高了远,应设德律风(电话)电线,以报敌情。”②
战区内的电信设施,大致如下:由奉天(今沈陽市),西与山海关、天津、北京连接,东经凤凰城与朝鲜义州相连,南经营口、复州、金州达于大连、旅顺;在山东,从成山角西经威海卫、烟台至莱州,通过济南、济宁分别与天津、上海相连;在朝鲜境内,以汉城为中心,北经平壤、义州与中国相连,东北经加平、春川、狼川直达元山,西通仁川,南达釜山,再通过海线与日本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