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古代典籍 > 历史典籍

《辽史》 第五十八卷  志第二十七

时间:2023-08-26 来源:m.86027.cn 专题:辽史

《辽史》 第五十八卷  志第二十七

  仪卫志四

  仪仗<一>

  帝王处则重门击柝,出则以师兵为营卫,劳人动众,岂得已哉。天下大患生於大欲,不得不远虑深防耳。智英勇杰、魁臣雄藩於是乎在,宇武备於文物之中,此仪仗所由设也。

  金吾、黄麾六军之仗,辽受之晋,晋受之後唐,後唐受之梁、唐,其来也有自。耶律俨、陈大任旧志有未备者,兼考之辽朝杂礼云。

  国仗

  王通氏言,舜岁遍四岳,民不告劳,营卫省、徵求寡耳。辽太祖匹马一麾,斥地万里,经营四方,未尝宁居,所至乐从,用此道也。太宗兼制中国,秦皇、汉武之仪文日至,後嗣因之。旄头豹尾,驰驱五京之间,终岁勤动,辙迹相寻。民劳财匮,此之故欤。

  辽自大贺氏摩会受唐鼓之赐,是为国仗。其制甚简,太宗伐唐、晋以前,所用皆是物也。着于篇首,以见艰难创业之主,岂必厚卫其身云。

  十二神,

  十二旗,

  十二鼓,

  曲柄华盖,

  直柄华盖。

  遥辇末主遣制,迎十二神、天子旗鼓置太祖帐前。诸弟剌哥等叛,匀德实纵火焚行宫,皇后命曷古鲁救之,止得天子旗鼓。太宗即位,置旗鼓、神于殿前。圣宗以轻车仪卫拜帝山。

  渤海仗

  天显四年,太宗幸辽阳府,人皇王备乘舆羽卫以迎。乾亨五年,圣宗东巡,东京留守具仪卫迎车驾。此故渤海仪卫也。

  汉仗

  大贺失活入朝于唐,娑固兄弟继之,尚主封王,饫观上国。开元东封,邵固扈从,又览太平之盛。自是朝贡岁至于唐。辽始祖涅里立遥辇氏,世为国相,目见耳闻,歆企帝王之容辉有年矣。遥辇致鼓於太祖帐前,曾何足以副其雄心霸气之所睥睨哉。

  厥後交梁聘唐,不惮劳。至於太宗,立晋以要册礼,入汴而收法物,然後累世之所愿欲者,一举而得之。太原擅命,力非不敌,席卷法物,先致中京,弃山河,不少顾虑,志可知矣。於是秦、汉以来帝王文物尽入于辽;周、宋按图更制,乃非故物。辽之所重,此其大端,故特着焉。

  太宗会同元年,晋使冯道备车辂法物,上皇太后册礼;刘、卢重备礼,上皇帝尊号。

  三年,上在蓟州观导驾仪卫图,遂备法驾幸燕,御元和殿行入阖礼。

  六年,备法驾幸燕,迎导御元和殿。

  大同元年正月朔,备法驾至汴,上御崇元殿,受文武百僚朝贺。自是日以为常。二月朔,上御崇元殿,备礼受朝贺。三月,将幸中京镇阳,<二>诏收卤簿法物,委所司押领先往。未几镇阳入汉,卤簿法物随世宗归于上京。四月,皇太弟李胡遣使问军事,上报曰,朝会起居如礼。是月,太宗崩,世宗即位,卤簿法物备而不御。

  穆宗应历元年,诏朝会依嗣圣皇帝故事,用汉礼。

  景宗乾亨五年二月,神柩升  车,具卤簿仪卫。六月,圣宗至上京,留守具法驾迎导。

  圣宗统和元年,车驾还上京,迎导仪卫如式。

  三年,驾幸上京,留守具仪卫奉迎。

  四年,燕京留守具仪卫导驾入京,上御元和殿,百僚朝贺。

  是後,仪卫常事,史不复书。

  卤簿仪仗人数马匹

  步行擎执二千四百一十二人,坐马擎执二百七十五人,坐马乐人二百七十三人,步行教坊人七十一人,御马牵拢官五十二人,御马二十六匹,官僚马牵拢官六十六人,坐马挂甲人五百九十八人,步行挂甲人百六十人,金甲二人,神舆十二人,长寿仙一人,诸职官等三百五人,内侍一人,引稍押衙二人,赤县令一人,府牧一人,府吏二人,少尹一人,司录一人,功曹一人,太常少卿一人,太常丞一人,太常博士一人,司徒一人,太仆卿一人,鸿胪卿一人,大理卿一人,御史大夫一人,侍御史二人,殿中侍御史二人,监察御史一人,兵部尚书一人,兵部侍郎一人,兵部郎中一人,兵部员外郎一人,符宝郎一人,左右诸卫将军三十五人,左右诸折冲二十一人,左右诸果毅二十八人,尚乘奉御二人,排仗承直二人,左右夹骑二人,都头六人,主帅一十四人教坊司差,押二人,左右金吾四人,虞候飞一十六人,鼓吹令二人,漏刻生二人,押当官一人,司天监一人,令史一人,司辰一人,统军六人,千牛备身二人,左右亲勋二人,左右郎将四人,左右拾遗二人,左右补阙二人,起居舍人一人,左右谏议大夫二人,给事中书舍人二人,<三>左右散骑常侍二人,门下侍郎二人,中书侍郎二人,鸣鞭二人内侍内差,侍中一人,中书令一人,监门校尉二人,排列官二人,武卫队正一人,随驾诸司供奉官三十人,三班供奉官六十人,通事舍人四人,御史中丞二人,乘黄丞二人,都尉一人,太仆卿一人,步行太卜令一人。职官乘马三百四匹,进马四匹,驾车马二十八匹。人之数凡四千二百三十有九,马之数凡千五百二十。

  得诸本朝太常卿徐世隆家藏辽朝杂礼者如是。至於仪注之详,不敢傅会云。

  ※校勘记

  一:仪仗原脱此目。按本志总序:「考辽所有舆服、符玺、仪仗,作仪卫志。」前此既有「舆服」、「符印」两目,据补。

  二:中京镇阳按纪大同元年二月,升镇州为中京。镇阳应作镇州。

  三:给事中书舍人二人据百官志三,应作「给事中、中书舍人二人」。

上一篇:《辽史》 第五十七卷  志第二十六

下一篇:《辽史》 第五十九卷  志第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