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史》 第四十三卷 志第十三
历象志中
闰考
月度不足,是生朔虚;天行有馀,是为气盈。盈虚相悬,岁月乃。积而差,寒暑互易,百谷不成,庶政不明。圣人验以斗柄,准以岁星,爰立闰法,信治百官。是故闰正而月正,月正而岁正。岁月既正,颁令考绩,无有不时。国史正岁年以叙事,莫重於此。
辽始徵历梁、唐。入晋之後,奄有帝制,乙未、大明,历法再变。穆宗应历六年,周用显德钦天历;十年,宋用建隆应天历。景宗乾亨四年,宋用乾元历。圣宗统和十九年,宋用仪天历;太平元年,宋用崇天历。道宗清宁十年,宋用明天历;大康元年,宋用奉元历;大安七年,宋用观天历。天祚皇帝乾统六年,宋用纪元历。五代历三变,宋凡八变,辽终始再变。历法不齐,故定朔置闰,时有不同,览者惑焉。作闰考。
年正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
首缺五闰<一>
太祖神册五年闰
耶律俨
陈大任
天赞二年<二>梁闰
年正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
首缺五闰<一>
太祖神册五年闰
耶律俨
陈大任
天赞二年<二>梁闰
缺一闰
太宗天显三年闰
俨
六年闰
俨
唐
九年闰
俨
大任
唐
十一年闰
俨
大任
唐
会同二年<三>闰
俨
大任
晋
缺一闰
七年闰
俨
大任
大同元年<四>闰
俨
大任
高丽十年七月
缺再闰
穆宗应历三年
五年闰
俨
大任
八年闰
俨
大任
十一年闰
俨
大任
宋
十三年宋闰
十六年闰
俨
大任
宋
十九年宋闰
景宗保宁四年闰
俨
大任
宋
六年宋闰
九年宋闰
乾亨二年闰
俨
大任
宋
四年宋闰
圣宗统和三年<五>宋闰
六年闰
俨
大任
九年<六>闰
俨
大任
宋
高丽
十一年宋闰
高丽
十四年闰
大任
宋
十七年宋闰
十九年闰
俨
大任宋闰
异
二十二年闰
大任
宋
二十五年宋闰
二十八年宋闰
闰泰元年宋闰
四年宋闰
七年宋闰
九年<七>闰
俨宋闰
异
太平三年闰
俨
宋
六年宋闰
九年宋闰
十一年闰
俨
大任
宋
高丽
兴宗重熙三年宋闰
六年闰
俨
宋
八年闰
俨
宋
高丽
十一年闰
俨
宋
十四年闰
俨
宋
十七年闰
俨
宋
高丽
十九年闰
俨
宋
高丽
二十二年闰
俨
宋
道宗清宁二年闰
俨
宋
四年闰
俨
宋
七年宋闰
十年宋闰
咸雍三年宋闰
五年闰
大任
宋
八年闰
俨
宋
大康元年闰
俨
大任
宋
三年
宋闰来年正月,异。闰
俨
六年宋闰
九年闰
俨
大任
宋
大安四年<八>闰
俨
大任
宋
高丽
七年宋闰
十年闰
大任
宋
寿昌三年宋闰
五年闰
俨
大任
宋
天祚乾统二年闰
俨
大任
宋
五年宋闰
七年宋闰
十年闰
俨
大任宋闰
异
天庆三年闰
俨
大任
宋
六年闰
俨
大任
宋
八年闰
俨
大任
宋
保大元年宋闰
四年闰
俨
大任
宋
※校勘记
一:首缺五闰检汪曰桢历代长术辑要(以下称辑要)、陈垣二十史朔闰表(以下称陈表),自太祖元年至神册四年,实缺四闰,即太祖三年闰八月,六年闰五月,九年闰二月,神册二年闰十月。按闰考登录辽及五代、宋之闰,颇多缺误。因下卷朔考兼载闰、朔,兹于下卷详校其讹脱,本卷仅举例说明,以省烦文。
二:天赞二年「二」字原缺。检旧五代史梁末帝纪、唐庄宗纪及辑要、陈表,梁龙德三年(唐同光元年)闰四月。是年当辽天赞二年,据补。又天赞四年闰十二月,通栏缺。下栏天显三年注「缺一闰」,应即指四年十二月之闰,凡此皆仍存原式不补。
三:会同二年检太祖纪及辑要、陈表,是年闰七月,此作闰五月误。朔考不误。
四:大同元年元,原误「九」。按纪,大同元年世宗改元天禄,无九年。又据辑要、陈表,大同元年闰七月。据改。又原注「高丽十年七月」,疑当为「高丽来年七月」,谓高丽於次年闰七月也。
五:统和三年检辑要、陈表,是年辽闰八月,与宋闰九月异,此失书辽闰。
六:统和九年二月内「高丽」二字原误入下栏十一年二月内,原注云:「误,当在九年。」今依注移此,省注文。
七:开泰九年按是年辽、宋同闰十二月。此作辽闰二月、宋闰十二月,以同为异,误。朔考亦误。
八:大安四年按大安二年闰二月,此通栏缺,四年栏内亦漏注「缺一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