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解读: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
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
【原文】
仲弓为季氏宰①,问政。子曰:“先有司②,赦小过,举贤才。”曰:“焉知贤才而举之?”曰:“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
【注释】
①宰:总管。②有司:各部门。
【译文】
仲弓做了季氏的总管,向孔子请教政事。孔子说:“先派定各部门的负责人,赦免部下的小过失,提拔德才兼备的人。”仲弓问:“怎知道谁是德才兼备的人,从而把他提拔起来呢?”孔子说:“提拔你知道的。你不知道的,别人难道不会推荐吗?”
【读解】
“先有司”使人人各司其职,各得其所;“赦小过”有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举贤才”则是“先有司”所必需的。“新官上任三把火”,孔子教仲弓的这“三把火”一烧,管理的局面也就打开了。
具体说,“先有司”就是要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而不必领导人事必躬亲。一般人往往认为当领导的事必躬亲是美德,其实不然。对于做人来说,事必躬亲也许是个优点,但对于做官来说,事必躬亲却是一个致命的弱点,费力不讨好,而且危害无穷。《吕氏春秋·审分览》曾经生动地举例说,人与马一起走,人不如马快,可是,人坐在马车上驾马,情况就不一样了。不能任用部下,事必躬亲,就好比舍弃车驾而与马同行,不仅不如马快,而且还会压抑、挫伤“马”的积极性,使其失去作用。更为严重的后果是导致各级职责混淆,领导不力,一片混乱。“此亡国之风也!”正因为事必躬亲有如此大的危害,所以才有“丙吉问牛不问人”、“陈平不知钱谷之数”等著名的执政典故。也正因为这样的道理,所以孔子才非常重视“先有司”的作用,把它作为首要的一条教给仲弓。
如果说,“先有”在于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那么,“赦小过”的主要作用就是在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包括那些犯有错误但愿意改正的人。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又说:“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如果你事事苛察,求全责备,就像眼睛里容不下一粒砂子一样抓住别人的缺点错误不放,谁还愿意跟从你,为你卖力气呢?所以,做领导的一定要原谅属下的小过失。这就是孔子教仲弓“赦小过”的道理。
至于“举贤才”,道理就更加简单,这是孔子在许多地方多次论述的问题,只不过对仲弓加以强调罢了。
总起来说,孔子倡导的是民主、开放的用人之道。其中“先有司”的思想尤其深刻,值得做领导的人士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