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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海回狂原文:卷一 法戒录 劝商农工贾

时间:2023-10-14 来源:m.86027.cn 专题:欲海回狂原文

欲海回狂原文:卷一 法戒录 劝商农工贾

劝商农工贾(附豪仆,共六则,皆戒)

商农工贾,当自念曰:吾等或靠经营,或靠手艺,披星戴月,冒暑冲寒,不过欲少积锱铢耳。人有妻女,我亦有妻女。人有姊妹,我亦有姊妹。他人若起恶念,我必切齿衔仇。我若稍有邪心,彼亦摩牙抱恨。现见某某为奸婬事,疾病死亡,官非破败,甚至鬻女卖男,弃家荡产。只为一念之差,以致如此。吾今早自觉悟,便当断此邪心。见女之老者当作母想,长者当作姊想,少者当作妹想,幼者当作女想。不谈闺阃之事,不看婬邪之书。兼之步步积陰功,时时行方便。则福寿自然日增,子孙自然荣茂。世间便宜,孰过于此?

木商某(《戒婬汇说》)

嘉靖末,宜兴节妇陈氏,有姿色。一木商见之,百端诱饵,知不可犯,乃夜掷木其家,闻官以盗,又贿胥吏窘辱,以冀其从。妇日夜祷玄坛,一日梦神曰:“已命黑虎矣。”未几,木客入山,有黑虎跃出,越数人而食之。

[按]此等恶人,投畀豺虎,固不足惜。独惜其白发高堂、红颜少妇 ,在千乡万里外,哭望国学,骸榇俱无着耳。客居之士,所当痛心而镂骨矣。

王勤政(《感应篇图说》)

滁陽王勤政,与一妇通,有偕奔之约,而虞其夫追及。未几,夫为妇所制而死。王骇,奔江 山县,自谓可脱。饥投食店,业店者供二人食。王问故,曰:“顷有被发人随汝,非二人乎?”王知为怨鬼,诣郡自首而伏辜焉。

[按]怨鬼既随,不能自主。其自首也,怨鬼有以使之也。

麻村二人(《不可不可录》)

麻村甲乙二人,居止不远。甲恋一孀妇,其妻怀恨。乙使己妻挑之,遂通焉。积久,乙妻亦恨。一夕甲在孀妇家,渴而趋归,至门首,忽闻乙与妻语,大怒。还至孀妇家,取斧而往。道经乙门,欲先婬其妻以报焉。乙妻亦怨夫之不归也,姑从甲意。时乙在甲家,度甲将归,私欲杀之,持斧立自门首。闻门内男子声,急叩门。甲持斧跃出,乙持斧砍入,暗中大叫。邻里执炬来劝。乙见奸夫即甲也,大惊,问甲曰:“汝何处得斧?”甲曰:“本欲断奸夫头,因污汝妻,姑饶汝命。”乙曰:“吾何曾奸汝妻?”甲指其斧曰:“此非我厨下缺柄斧乎?”乙语塞。众皆曰:“此天报也。”哗然而散。

[按]婬人妻 女,妻女人婬,与庆封之易内何异?〖庆封,春秋时齐国大夫,一度专权,嗜酒好猎,后被灭族。其易内事见于《左传》。〗

戈阿己(目击其审单)

康熙己酉,昆山戈阿己,婬一邱氏妇,时往焉。一日曰:“我杀汝夫,何如?”妇怒,止之。其夕竟操刀往,妻不觉。乘暗挥刃,适邱如厕,误伤其女。邱闻之官,戈戮于市。

[按]奸人之妻,反恶其夫,只此一念,天网难逃。

南京工某(余成童时亲闻)

康熙辛亥冬,南京有工某,僦居昆山,通于卖面之妻。夫觉之,迁避一村。未几,工亦迁至。一夕夫自外归,潜闻私语,密自开门,取面刀暗中斫之,正中其脑,连被捆榻下。夫以为死,叩邻取火,火至并杀其妻,而奸夫已失所在矣。明日有人报曰:“某处荻苇中有死人,血流遍体,但裹一湿棉被,冰结如胶。”视之,即工某也。相距里许,隔一大河,盖裹被渡河,冰水入脑而死者。

[按]临白刃,至痛也。渡冰河,至寒也。暴尸骸,至羞也。别妻子,至惨也。而皆于婬念致之。所以《楞严经》云:“菩萨见欲,如避火坑。”

张甫(万人目击)

太仓张甫,素有婬掠之行,良家妇女亦间遭其污。后投郡城显宦家,势益横。康熙壬戌秋,被害者罗其恶事,控于军门。当事鞫得其实,拷掠备至,枷示阊门,限其绝命而后释。

[按]余阊门目睹后,适梓人进此板书样,故并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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