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解释:第六品 正信希有分
第六品正信希有分
【经文】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解释】须菩提恭敬的对佛说:世尊,能有很多众生,听到这样的言说章句,而生起确实的信心吗?佛告诉须菩提:不要说这种疑虑的话。如来应化身离开这世界以后,第五个五百年开始的末法时期,有持守戒律修福的人,对于这样的言说章句,能生起信心,以此为真实。当知这种人,不只是在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经在无量千万佛的教化所在,种了很多善根。听到这样的章句,甚至只要一念便已生净信心,须菩提,如来很清楚的知道,也很清楚的看见,像这类众生,都得到悟见如来,不可思量的福德。为什么呢?因为这类众生已经没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已经没有无上正等正觉法相,也不能说没有正等正觉法相。为什么呢?这类众生如果心存有无上正等正觉可证取,我相还在,就是着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如果执取无上正等正觉法相,以为有真实的佛法让他领悟,可以依法证得无上正等正觉,就是人相还在,人相还在的话,事实上我相也还在,也就是着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为什么呢?如果以为等正觉法是没有的,我相人相不可取,众生相也不可取,而执取空无相,就是执取非法相,那么我相人相众生相都还在,也就是着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所以,不应当取等正觉法,也不应当以为既然是虚幻的,那就是断灭的,而执取非法。因为这个道理,所以,如来常常说:你们比丘,既然知道我所说的佛法如同渡筏的比喻,渡过河就要舍筏,佛法也是如此,佛法尚且要舍弃,何况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