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识命理(二)
时间: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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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阴阳、形气、四象
阴者,山之北,水之南,幽暗、闭门也。
阳者,山之南,水之北,高、明也。
形者,象也,謂象似可見者也。形,謂之形。因而形容之亦謂之形。
易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
气者,云气也,天气下降,地气上腾。
四象者,老阴(水),少阴(金),老阳(火),少阳(木)。
阴阳之道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道德经》四十二章)。
《说文解字》注释:“冲,涌搖也。”
万物乃阴气与阳气激荡交汇,达到阴抱阳,阳依阴,神形和谐。
形气之道
形为帝,载为阴,气为神,功为阳。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
在《易传》中“道”为三才之道,即:天道、地道、人道。
形得体,气得用。
未有宇宙气生形,已有宇宙形寓气。
四象之道
【子平真诠】言:天地之间一气而已,唯有动静,遂分阴阳。
有老少,遂分四象;
老者极动极静之时,是为太阳太阴;
少者初动初静之际,是为少阴少阳。
有此四象,而五行具于其中矣。
水者,太阴也;
火者,太阳也;
木者,少阳也;
金者,少阴也;
土者,阴阳老少,木火金水真气所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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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家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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