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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识命理(二)

时间:2023-06-29 来源:m.86027.cn

简识命理(二)

二、阴阳、形气、四象

阴者,山之北,水之南,幽暗、闭门也。


阳者,山之南,水之北,高、明也。


形者,象也,謂象似可見者也。形,謂之形。因而形容之亦謂之形。

易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

气者,云气也,天气下降,地气上腾。

四象者,老阴(水),少阴(金),老阳(火),少阳(木)。


阴阳之道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道德经》四十二章)。

《说文解字》注释:“冲,涌搖也。”

万物乃阴气与阳气激荡交汇,达到阴抱阳,阳依阴,神形和谐。



形气之道

形为帝,载为阴,气为神,功为阳。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

在《易传》中“道”为三才之道,即:天道、地道、人道。

形得体,气得用。

未有宇宙气生形,已有宇宙形寓气。


四象之道

【子平真诠】言:天地之间一气而已,唯有动静,遂分阴阳。

有老少,遂分四象;

老者极动极静之时,是为太阳太阴;

少者初动初静之际,是为少阴少阳。

有此四象,而五行具于其中矣。

水者,太阴也;

火者,太阳也;

木者,少阳也;

金者,少阴也;

土者,阴阳老少,木火金水真气所结也。

--------完---------

医家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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