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海子平评注》 论小儿
庚子、戊寅、戊子、丁巳,生月中之后,月逢七杀,赖有丁火为印绶,寅为长生之地,能生戊土。不合见庚子,巳字,金长生,其二子之水为克丁火生气,反生月中七杀,七杀来克身,身弱难敌,故当年十一月,其子死矣。此为生杀坏印之祸也。
又如癸酉、癸亥、己丑、乙亥,此命四柱财重,自分娩几乎俱亡,未岁余,父母亦亡,乃过房继养。其他仿此,无疑也。
【眉批】小儿惟得中和,旺则不能任,弱则不能禁,只待至年十五,可以分别贵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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