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通宝鉴》 穷通宝鉴之一:论火
炎火真火,位镇南方,故火无不明之理,辉光不久,全要伏藏,故明无不灭之象,火以木为体,无木则火不长焰,火以水为用,无水则火太酷烈,故火鑫则不实,火烈则伤物,木能藏火。到寅卯方而生火,不利於西,遇申酉而必死,生居离位,果断有为,若居坎宫,谨畏守礼。
总论火性,南方者,巳午未离位也,火之本质为热与光,以木为主体,则火有所附丽,而显光辉之德,以水为对象,则火有所蒸发,而显既济之用,丙火生旺,不离壬水,丁火衰竭,不离甲木,其性有不同也。火性炎上,行於东南,顺火之性,欣欣向荣,行於西北,逆火之性,渐次熄灭,故生居南方者,果断有为,生居北方者,拘谨畏葸,连程亦喜东南,忌西北,炎上格,行西北运多不贵。
金行火和,而能熔铸,水得火和,则成既济,遇土不明,鑫主蹇塞,逢木旺处,决定为荣,木死火虚,难得永久,纵有功名,必不久长,春忌见木,恶其焚也,夏忌见土,恶其暗也,秋忌见金,金难克制,冬忌见水,水旺则灭,故春火欲炎,炎则不实,秋火欲藏不欲明,明则太燥,冬火欲生不欲杀,杀则熄灭。
总论火见金水土木之用,以中和为贵也,火见金名火炼真金。见水名既济功成,见土则晦光,见木则通明,木与火相连,春夏之火见木多,过於旺烈,而有自焚之优,木衰火熄,又嫌其不足,故春忌木鑫,夏忌土旺,秋冬火虚,金多不能任克,水旺破其压迫,又宜土木为救也,
春月之火,母旺子相,势力并行。
火者,三夏气候之代名词,暑热之气也,寅宫甲木当旺,丙火长生,故云母旺子相,相者,序次将至,如辅相也,丙火虽是方生之气,与当旺之木,势力并行,阳回大地,侮雪欺霜,其象至为威烈,此春火之性也。
天地之气,水火而已,(即寒暑)故火之生寅,水之生申,与木生亥,金生巳,有不同,木为火之前驱,金为水之前驱,正月木旺火生,其势力同时而至,自然之势也。
喜木生扶,不宜过旺,旺则火炎,欲水既济,不宜过盛,盛则辜恩。
初春,余寒未尽,木藉火生,火藉木生,正月阳和之气,即木火会合之象,故云:喜木生扶,二三两月阳气增盛,木少火明,木多火塞,故不宜过旺,旺则火烈,阳气燥渴,宜水调剂,三春木旺之际,自能汇水生火,名天和地润,既济功成,若水太盛,湿木无焰,非土制之不可,失调和之意,辜负春日阳和之恩矣,故春火用食制煞,非上格。
土盛则蹇塞晦光,火盛则伤多燥烈。
此言见食伤也,土得水润,则生万物,土见火燥,则亢旱焦坼,故火土伤官,独难言秀气也,土盛火少,则晦火之光,火盛土多,则火炎土燥,生机尽灭,(土伤官也,伤多即土多),故丙火不畏壬水,独畏戊土也,火炎土燥之局,用劫用财,皆不可无水为佐,用木疏土,无水则木焚,用金泄土,无水金熔,即使火旺成方局,亦只宜一二点湿土,不宜过多,方为有益也。
见金可以施功,纵重见用财尤逐
此言用金也,三春之金,在绝胎养位,气势微弱,而火值向旺之时,克金之力,游刃有余,金纵多不能困火,故重见用财尤逐,财为我用,必富格也。
夏月之火,秉令乘权。
三夏为火主旺之地,秉时令之气,乘当权之时,此夏火之体性也,
逢水制,则免自焚之咎,见木助,必招夭折之患。
此言夏火喜煞忌印也,炎灭燥烈,烁石流金,如无水调济,必遭自焚之殃,此夏暑所以喜时雨也,炎炎之势,不可向迩,再助之以木,是为太过,难以为继,所以有夭折之优。
遇金必作良工,得土逐成稼穑,金土虽为美利,无水则金燥土焦,再加木助,太过倾危。
此言用财用食伤也,金财也,三夏之金,气极微弱,值当旺之火,如金入洪炉,冶熔成器,故火长夏天金叠叠,必为钜富之格,土、食伤也,得土泄火之气,格成稼穑,(土主四季,名稼穑格,夏火见土,为火土伤官,但与稼穑用火相同耳),但不论用财用食伤,皆不可无水为配合,土润溽暑,大雨时行,则禾稼畅茂,若无水,火旺土焦,万物枯萎,失稼穑之意矣,火见金,更宜湿土为范,泄火润金,乃成良器,(巳午未月,月垣皆有土之用,得水自能润土生金),否则,火旺金熔,同成灰荩,再加木助,倾危必矣,故夏月之炎,不论用财食伤,皆不可无水也。
秋月之火,性息体休。
火至三秋,气势衰退,如太阳过午将近黄昏,余光虽犹照耀,无复炎烈之威,此秋火之性也。
得木生,则有复明之庆,遇水克难免殒灭之灾。
此言伙火,喜印忌官煞也,火气已衰,光辉不久,得木生之,则有复明之象,将衰之火,见水克之,难免损灭之庆,继善篇云:丙临申位逢阳水,难获延年,正指秋火而言,然有木为救,则可反克为生,故秋火用官煞皆不可无印也。
土重而掩息其光,金多而损伤其势,火见火以光辉,纵叠见而必利。
此言秋火,用食伤,用财,不能无比劫也,火势衰退,见土重则晦其光,金旺秉令,非误火所能克,故见金多,则损伤其势,土、食伤也,金、财也,见土重金多,惟有得比劫增助其力,方能用食伤、用财,故纵叠见而必利也。
冬月之火,体绝形亡。
火至亥宫绝地,子丑两宫乃酝酿之时,气势绝续之交,不仅衰绝,形体亦亡,此冬火之性也。
喜木生而有救,遇水克以为殃。
冬见木,绝处逢生,用故云有救,水正当旺,以旺水克衰火,无木为救,必受其殃,故冬火不能离木也。
欲土制为荣,爱火比为利,见庚辛为难任财,反遭其害,过冬至,一阳来复,理气循环。此言冬月用印,更宜食伤比劫为配合也。三冬水值旺令,见火必克,用木生火,更宜有土制水,单见寒土,力独不足,更宜丙丁、比助、火土相资,方能温木以卫火也,冬金虽衰,决非衰绝之火所能克金财也,身弱反受其困,况官煞正值旺时,更得金生助,以逼衰火,未有不反遭其害者也。虽然,大气循环,首分寒暑,水火阴阳之总名也,冬至火届绝灭之际,一阳来复,生机已动,迨气进二阳,(十二月)地气上升,又侮雪欺霜,故十二月丙火而见比助,反作旺论也。
五行之理,只有衰盛,永无绝灭,一气循环,周而复始,不仅水火为然也,特水火为五行之总枢,言水火而五行在其中矣。
总论火性,南方者,巳午未离位也,火之本质为热与光,以木为主体,则火有所附丽,而显光辉之德,以水为对象,则火有所蒸发,而显既济之用,丙火生旺,不离壬水,丁火衰竭,不离甲木,其性有不同也。火性炎上,行於东南,顺火之性,欣欣向荣,行於西北,逆火之性,渐次熄灭,故生居南方者,果断有为,生居北方者,拘谨畏葸,连程亦喜东南,忌西北,炎上格,行西北运多不贵。
金行火和,而能熔铸,水得火和,则成既济,遇土不明,鑫主蹇塞,逢木旺处,决定为荣,木死火虚,难得永久,纵有功名,必不久长,春忌见木,恶其焚也,夏忌见土,恶其暗也,秋忌见金,金难克制,冬忌见水,水旺则灭,故春火欲炎,炎则不实,秋火欲藏不欲明,明则太燥,冬火欲生不欲杀,杀则熄灭。
总论火见金水土木之用,以中和为贵也,火见金名火炼真金。见水名既济功成,见土则晦光,见木则通明,木与火相连,春夏之火见木多,过於旺烈,而有自焚之优,木衰火熄,又嫌其不足,故春忌木鑫,夏忌土旺,秋冬火虚,金多不能任克,水旺破其压迫,又宜土木为救也,
春月之火,母旺子相,势力并行。
火者,三夏气候之代名词,暑热之气也,寅宫甲木当旺,丙火长生,故云母旺子相,相者,序次将至,如辅相也,丙火虽是方生之气,与当旺之木,势力并行,阳回大地,侮雪欺霜,其象至为威烈,此春火之性也。
天地之气,水火而已,(即寒暑)故火之生寅,水之生申,与木生亥,金生巳,有不同,木为火之前驱,金为水之前驱,正月木旺火生,其势力同时而至,自然之势也。
喜木生扶,不宜过旺,旺则火炎,欲水既济,不宜过盛,盛则辜恩。
初春,余寒未尽,木藉火生,火藉木生,正月阳和之气,即木火会合之象,故云:喜木生扶,二三两月阳气增盛,木少火明,木多火塞,故不宜过旺,旺则火烈,阳气燥渴,宜水调剂,三春木旺之际,自能汇水生火,名天和地润,既济功成,若水太盛,湿木无焰,非土制之不可,失调和之意,辜负春日阳和之恩矣,故春火用食制煞,非上格。
土盛则蹇塞晦光,火盛则伤多燥烈。
此言见食伤也,土得水润,则生万物,土见火燥,则亢旱焦坼,故火土伤官,独难言秀气也,土盛火少,则晦火之光,火盛土多,则火炎土燥,生机尽灭,(土伤官也,伤多即土多),故丙火不畏壬水,独畏戊土也,火炎土燥之局,用劫用财,皆不可无水为佐,用木疏土,无水则木焚,用金泄土,无水金熔,即使火旺成方局,亦只宜一二点湿土,不宜过多,方为有益也。
见金可以施功,纵重见用财尤逐
此言用金也,三春之金,在绝胎养位,气势微弱,而火值向旺之时,克金之力,游刃有余,金纵多不能困火,故重见用财尤逐,财为我用,必富格也。
夏月之火,秉令乘权。
三夏为火主旺之地,秉时令之气,乘当权之时,此夏火之体性也,
逢水制,则免自焚之咎,见木助,必招夭折之患。
此言夏火喜煞忌印也,炎灭燥烈,烁石流金,如无水调济,必遭自焚之殃,此夏暑所以喜时雨也,炎炎之势,不可向迩,再助之以木,是为太过,难以为继,所以有夭折之优。
遇金必作良工,得土逐成稼穑,金土虽为美利,无水则金燥土焦,再加木助,太过倾危。
此言用财用食伤也,金财也,三夏之金,气极微弱,值当旺之火,如金入洪炉,冶熔成器,故火长夏天金叠叠,必为钜富之格,土、食伤也,得土泄火之气,格成稼穑,(土主四季,名稼穑格,夏火见土,为火土伤官,但与稼穑用火相同耳),但不论用财用食伤,皆不可无水为配合,土润溽暑,大雨时行,则禾稼畅茂,若无水,火旺土焦,万物枯萎,失稼穑之意矣,火见金,更宜湿土为范,泄火润金,乃成良器,(巳午未月,月垣皆有土之用,得水自能润土生金),否则,火旺金熔,同成灰荩,再加木助,倾危必矣,故夏月之炎,不论用财食伤,皆不可无水也。
秋月之火,性息体休。
火至三秋,气势衰退,如太阳过午将近黄昏,余光虽犹照耀,无复炎烈之威,此秋火之性也。
得木生,则有复明之庆,遇水克难免殒灭之灾。
此言伙火,喜印忌官煞也,火气已衰,光辉不久,得木生之,则有复明之象,将衰之火,见水克之,难免损灭之庆,继善篇云:丙临申位逢阳水,难获延年,正指秋火而言,然有木为救,则可反克为生,故秋火用官煞皆不可无印也。
土重而掩息其光,金多而损伤其势,火见火以光辉,纵叠见而必利。
此言秋火,用食伤,用财,不能无比劫也,火势衰退,见土重则晦其光,金旺秉令,非误火所能克,故见金多,则损伤其势,土、食伤也,金、财也,见土重金多,惟有得比劫增助其力,方能用食伤、用财,故纵叠见而必利也。
冬月之火,体绝形亡。
火至亥宫绝地,子丑两宫乃酝酿之时,气势绝续之交,不仅衰绝,形体亦亡,此冬火之性也。
喜木生而有救,遇水克以为殃。
冬见木,绝处逢生,用故云有救,水正当旺,以旺水克衰火,无木为救,必受其殃,故冬火不能离木也。
欲土制为荣,爱火比为利,见庚辛为难任财,反遭其害,过冬至,一阳来复,理气循环。此言冬月用印,更宜食伤比劫为配合也。三冬水值旺令,见火必克,用木生火,更宜有土制水,单见寒土,力独不足,更宜丙丁、比助、火土相资,方能温木以卫火也,冬金虽衰,决非衰绝之火所能克金财也,身弱反受其困,况官煞正值旺时,更得金生助,以逼衰火,未有不反遭其害者也。虽然,大气循环,首分寒暑,水火阴阳之总名也,冬至火届绝灭之际,一阳来复,生机已动,迨气进二阳,(十二月)地气上升,又侮雪欺霜,故十二月丙火而见比助,反作旺论也。
五行之理,只有衰盛,永无绝灭,一气循环,周而复始,不仅水火为然也,特水火为五行之总枢,言水火而五行在其中矣。